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環教法過關 開創我國環保新紀元

【記者郭襄陽台北報導】立法院昨〈十八〉日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推動的國家,也是在馬總統就任二週年時,其中一項環保政見予以落實,在我國環境保護發展歷程上,別具意義。

我國環境教育法主要內容包括了設置環境教育基金,並將對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認證,以提高其品質並加強管理;全國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每一年都要安排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參加四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對於違反環境保護法律,處以停工、停業及罰鍰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之案件,除原有之處分外將令其接受一至八小時之環境講習,使其充分瞭解環境問題,體認環境倫理及責任,減少未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之行為發生。

環保署表示,未來中央及地方政府皆會成立環境教育基金,其來源包括每年現有環境保護基金提撥5%、地方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資源回收變賣所得提撥10%及違反環保法律之罰鍰收入提撥5%等,作為推動環境教育之用,此項措施在不增加政府與民眾負擔情況下,將現有的資源予以整合,加速推動環境教育工作。

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三項認證也是本法特色,未來民眾可以透過經過政府認證的環境教育機構所辦理的訓練或考試,通過後就可以取得環境教育人員的證書,協助各單位辦理環境教育工作,建立環境教育的專業性;此外要求政府整合規劃具有特色之環境教育設施及資源,並優先運用閒置空間、建築物或輔導民間設置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並予以認證,未來民眾前往這些優質的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時,可以獲得完整環境教育專業服務、資訊與資源。

此外規定每年接受四個小時的環境教育,不是僅侷限於靜態的由老師講授內容,而是包括了從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等都可以進行,充分展現出環境教育內容的多樣性,希望每個人都能從寓教於樂中,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目的;如果依法須辦理的單位未安排全體員工、教師、學生參加環境教育,經環保機關限期辦理仍未辦理者,就要被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

為加強違規污染者之環境保護意識,促使維護環境品質,未來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處以停工、停業及罰鍰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之案件,這些都是污染情節嚴重或是多次違反法規加重處分者,一般環境教育或處以罰鍰已無法有效改變其行為,將列為接受環境講習之對象,除接受原先之罰鍰外,還要強制其參加一至八小時之環境講習,使其充分瞭解環保法規,體認環境倫理及責任,避免再度違法受罰。

此項無關政治議題卻攸關我國永續發展之重要法案,審查期間獲得立法院朝野各政黨黨團支持,將行政院版本、吳育昇委員所提出之版本及侯彩鳳委員所提出之版本,予以結合,擬定出非常具有前瞻性之法案,使得臺灣成為世界上少數將環境教育擬訂法案的國家,讓世界各國都知道臺灣對於環境教育的重視。

本法經總統公布後一年實施,在此緩衝期間,環保署將陸續研訂施行細則及環境教育人員、機構、設施、場所等認證辦法、環境教育計畫及成果的網路申報系統、環境講習的課程規劃、裁罰基準、環境教育基金的收支保管及運用管理辦法、環境教育綱領、環境教育行動方案等多項子法及後續措施,屆時皆會透過公開管道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期望能使這項法案在大家的努力下落實執行。2010/05/18

環教法三讀 深化環保意識

【記者蕭博樹台北報導】由立法委員吳育昇所提案的「環境教育法草案」、侯彩鳳委員所提案之版本與行政院版的「環境教育法草案」,經過多次審查與協商後合議之「環境教育法草案」,昨(十八)日)於立法院第7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三讀通過,此法將有助於深化全民環境終身教育,讓全民具備環保與永續發展的概念,以及具備應有的知識、技能、態度與價值觀。

吳育昇委員認為,能在6月5日「世界環境日」之前完成「環境教育法」立法程序,不只讓台灣的環境教育可以與世界接軌,也將與美國、日本等世界許多先進國家共同為完成制定推動「環境教育法」的國家之一。

吳育昇委員認為,「環境教育法」是一個無分藍綠、超越黨派符合世界潮流的好法案、好議題。台灣近年面臨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生態環境的破壞、能源與糧食嚴重短缺的威脅,歷經無數次嚴重的環境災害,民眾應該更尊重、了解自然, 為解決這些棘手的環境問題,除尋求科技解決外,治本之道有賴長期深入推動環境教育,讓每一個人從認知、價值觀及態度上來落實環境保護的行為。唯有透過普遍與深入的環境教育,提升國人認知,才能面對環境問題。

吳育昇委員認為過去二十年以來,行政院環保署與教育部雖已就環境教育相關工作提出許多實施計畫,並推動許多加強學校環境管理、學校環境教育與強化國民環境素養之措施,然始終未能讓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之理念深植人心。

國家之環境教育工作,需要運用國家層級的行政機構,以穩定的經費與行政力量,進行長期的規劃,並且在各部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下,針對一般國民、學校、社區、企業與政府本身,依照其不同屬性結合相應之環境保護事務,全面深化環境意識與採取直接的環境行動。

吳育昇委員強調,「立法院不只是會打架、不只是會搞意識型態對立」,希望外界都能支持立法院多通過這類攸關民生、環境的法案,「少一點口水、少一點政治」,國家會更進步、社會會更安定、環境會更安康。2010/05/18

深植環保觀念 立院通過環境教育法

【中央社╱台北18日電】
2010.05.18 02:19 pm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規定各公家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每年都要安排職員、教師、學生參加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課程。

環境教育法也規定對環境教育人員及機構辦理認證,為環保相關科系以及民間環保機構帶來商機。由於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採多元化方式,有經驗、有民間聲譽或專業人士都可能獲得主管機關授證,因此可望創造商機。

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導致各地天災頻繁,污染與開發重創台灣山林海岸,培養正確對待環境的觀念刻不容緩,行政院因此草擬環境教育法,希望能深入推動環保教育。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侯彩鳳也各自提出版本,在委員會併案審查通過,並於上午院會完成三讀。

侯彩鳳表示,環境教育法通過立法相當重要,日前聽聞有某大學想裁撤環保相關科系,這是很不應該的,此法通過後,有環保科系的學校應加強培育環境教育的師資,沒有環保科系的大學更該重視,應該開設環保相關課程。

環境教育法明定設置環境保護基金,其來源各級機關每年5% 支出、廢棄物回收變賣所得10%、各級機關罰鍰5%;環保署將對環境教育人員、環境教育機構及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辦理認證,以提高其品質並加強管理。

【2010/05/18 中央社】



 環教法通過 沈世宏說具深遠影響

【聯合晚報╱記者劉開元/即時報導】
2010.05.18 01:00 pm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使我國成為世界上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的國家,環保署長沈世宏認為具深遠意義。他表示,未來包括總統馬英九、五院院長在內的官員都要接受環境教育,教育內容以「當時最需要知道的環境教育」為主,教授方法不限課堂講授,參訪、影片欣賞、戶外學習都可以。

【2010/05/18 聯合晚報】